1.事實發生日:92/08/0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及現金增資之相關日程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56,520,000元(含員工
紅利 5,800,000元)一案,經呈奉 財證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十
五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1651號函核准在案,另本公司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董事
會決議通過之現金增資案,經呈奉 財證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三
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4712號函核准在案。
二、盈餘轉增資及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下:
(1)除權及認股基準日:92年9月3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92年8月30日起至92年9月3日止。
(3)股票最後過戶日:92年8月29日。
(4)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92年9月15日起至92年9月21 日止。
特定人繳款期間:92年9月22日起至92年9月25日止。
(5)現金及盈餘增資基準日:9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