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張家港伸興機電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聯屬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7149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883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655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538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6041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118
5.計息方式:
年息2%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日前一次償付貸款
(2)日期:
於西元2012年6月15日以前(貸款期限以不超過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0422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5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