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1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Delta Power Equipment Corporation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美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194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278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278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子公司設立之初營運資金需求及購買營業用資產使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59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計息方式:
自實際撥款日起算一年,貸款利率為年息2.5﹪,按月計息繳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於實際撥款日起算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2278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9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公告之資金貸與乃100年1月19日之董事會決議,是為修正100年1月5日董
事會決議之資金貸與金額,資金尚未動撥。
2.由於資金貸與金額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因此,100年1月19日董事
會已決議由過半數之董事對公司超限可能產生之損失具名聯保,並修正本作業
程序,報經股東會追認之。
3.由於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本公司兩位獨立董事於100年1月19日董事會中
均已表達對資金貸與超限的部分表達明確贊成之意見,因為資金是貸與於本公
司100%持有的子公司,其用途在於拓展公司的營運,對公司未來有相當正面的
助益。
4.本公司100年1月19日董事會決議在美金2百萬元的額度內,授權董事長決定,
提供資金貸與給子公司Delta Power Equipment Corporation,授權期間為一年
。如實際發生達申報標準時,本公司將會依規定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