錩泰 重大訊息 - 說明92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變更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1541 錩泰
發布時間:2004-10-24
主旨:說明92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變更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3/10/24 2.原計畫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之日期:92/11/20 3.變動原因: 因應業績成長及產業垂直整合,適逢台糖公司釋放位於公司附近之大面積工業用 地及限於人力技術與資金無法同時整合,故將CNC加工之整合延至次期,資金挪作 承租土地及擴廠。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1.償還銀行借款:以銀行借款支應承租土地之權利金,由150,000仟元修正為 188,000仟元。 2.轉投資:整體國際情勢之轉變,國際鋼鐵等金屬原料及石油等持續上漲,與原 預估時之經濟環境產生重大差異。由50,000仟元修正為25,000仟元。 3.購置機械設備:因應業績成長及產業垂直整合,適逢台糖釋放位於公司附近大 面積工業用地之良機;同時整合所需人力技術與資金之限制,故CNC加工之整合 列於下期實施,將資金挪作承租土地及擴廠之用。由250,000仟元修正為120,000仟元。 4.擴建廠房:同購置機械設備之說明。由0元修正為117,000仟元。 5.預計執行進度: 1.償還銀行借款:93年第四季償還38,000仟元。 2.轉投資:94年第三季執行25,000仟元。 3.購置機械設備:執行進度為93年第二季22,624仟元、93年第三季25,296仟元、 94年第一季36,000仟元、94年第二季36,080仟元。 4.擴建廠房:執行進度為93年第四季34,500仟元、94年第一季27,000仟元、94年 第二季39,000仟元、94年第三季16,500仟元。 6.預計完成日期: 1.償還銀行借款:93年第四季 2.轉投資:94年第三季 3.購置機械設備:94年第二季 4.擴建廠房:94年第三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償還銀行借款:係償還以銀行借款支應承租土地之權利金,預計每年可增加節省 利息支出760仟元。 2.轉投資:因投資金額減少,故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入亦依投資比例減少。 預計93~98年合計減少轉投資收益17,610仟元。 3.購置機械設備:因CNC綜合加工機為購買,故無效益顯現。原購置壓鑄機設備 之計畫不變,原預計效益未有變動。 4.擴建廠房:為整場規劃動線及整合上下游加工作業,增加生產效益及品質, 預計每年增加可節省之租金支出15,000仟元。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1.轉投資:因投資金額減少,故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亦減少。 2.購置機械設備:CNC綜合加工機節省之成本效益無法達成。 3.償還銀行借款(承租土地權利金)及擴建廠房:配合擴充產能所需,為整廠規 劃動線安排整合上下游之加工作業,減少搬運,增加生產效益及品質,預計每年可 增加節省之租金支出約15,000仟元,對股東權益具正面影響。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一、本次變更的必要性 錩泰工業本次欲申請變更可轉換公司債計畫的部分,為將原購置機器設備及轉投 資的金額減少,而將38,000仟元轉用於償還銀行借款(承租土地權利金),以及將 117,000仟元轉用於擴建廠房。該公司配合整體國際情勢之轉變,國際鋼鐵等金屬 原料及石油等持續上漲,與原預估時之經濟環境產生重大差異,此外今年度適逢 台糖公司於該公司附近釋出工業用地,為求垂直整合最大功效,及受限於可用資 金、人力,計畫先行擴建廠房,整合前段之壓鑄毛邊烤漆,於整合完成後,再購置 CNC綜合加工機整合後段之零件專業加工,故將原計畫購買CNC綜合加工機之金額暫 時不予購買及轉投資減少之金額,先轉用於支付台糖公司之租用土地權利金(已先行 以銀行借款支付)及興建加工廠廠房之用,無論在營收獲利及市場競爭力上均有其正 面助益,因而此次可轉債計畫的變更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變更的合理性 侅公司考量營業規模持續擴大,其現有廠區之生產線已近滿載,目前之廠房亦為因 應客戶新施行之及時送貨制,挪作成品存放之倉儲使用;此外,該公司為減少委外 之依賴及掌握產品良率,亦需新增上游鋁壓鑄及CNC綜合加工設備,囿於目前原廠空 間已不敷使用,加上為使整體廠區之生產流程更為順暢,有新建廠房之需。綜合上述 ,以本次募集資金中之38,000仟元用以償還銀行借款(承租土地權利金)、117,000仟 元用於擴建廠房,無論在營收獲利及市場競爭力上均有其正面助益,綜上所述, 錩泰企業變更本次可轉債計畫係因事後客觀外在環境變動所作必要之調整,故其變更 應屬合理。 三、變更後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的可行性 變更後的計畫係減少轉投資及購置機器設備的金額,而整體未支用餘額則轉用於償還 銀行借款(承租土地權利金)及擴建新廠。變更後可轉換公司債計畫的預定進度,償還 銀行借款則預計在93年第四季完成,廠房工程預計於93年第四季即開始動工,並陸續 支付工程款項,第一期廠區預計於94年第三季完工,該公司之付款支出係屬階段性付 款,故依據整體施工及付款時程,其資金運用預計進度尚屬合理。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