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18
2.買回股份目的: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
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
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擬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
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262859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3/19-93/5/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3元至18元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營業處所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0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占
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三.O九,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九十一年六月
底流動資產之百分之四.三五,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並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鼎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
師評估摘要: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可運用之
資金尚屬充裕,可靈活調度充分支應。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