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10/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轉上市申請,依據「公開發行
公司財務預測資訊公開體系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1年度更新後財務預測於民國91年9月5日編製完成,經聯捷
會計師事務所張志勝會計師及徐俊成會計師於民國91年9月5日核閱
竣事,並於民國91年9月5日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
公開體系實施要點」第17點規定,特此聲明更新後財務預測之基本
假設並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仍屬有效,因此無需更新財務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