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庭 重大訊息 - 上櫃時承諾事項變更說明

股票代號:1539 巨庭
發布時間:2002-07-17
主旨:上櫃時承諾事項變更說明
1.事實發生日:9107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產品生產模式係採用廠內外包制度,由於部份外包廠商承租農地 作為生產基地,使得本公司有部份產能間接來自於使用農地,為改善此 情形本公司於87年即積極規畫興建霧峰廠,惟新廠建廠進度先後因精省 、 水利地分割、921地震等因素而落後,致使本公司於申請上櫃時仍有 部份產能來自於違法使用農地之外包廠商,故承諾於霧峰新廠完工營運 時便將此部份產能移至霧峰新廠,惟自90年年度起全球經濟景氣逐漸衰 退,90年9月又遭逢美國911事件之衝擊,經濟情況更形嚴峻,迄今尚無 明顯復甦之跡象,加以大陸低成本之競爭優勢日益顯現,本公司客戶要 求至大陸設廠之壓力,致使原霧峰廠建廠計劃之預期效益,經評估後將 遠不如擴建大陸廠。 3.因應措施:就本公司股東權益、淨值之變化,以及與同業之股東權益報酬率比較來 看,霧峰廠暫停興建對股東權益並無顯著影響: 股東權益及每股淨值 年度 88年 89年 90年 91年(估) 股東權益金額(新台幣仟元)756960 844688 934300 1012776 每股淨值(元) 16.64 16.14 15.57 15.63 股東權益報酬率比較表 公司 88年度 89年度 90年度 巨庭 23.00% 17.00% 11.00% 力山 9.56% 2.31% 0.22% 恩德 9.00% 10.00% 0.00% 本公司為求永續經營以及有效利用資源,在衡量各項利弊得失後, 於91年5月20日董事會決議變更87年度現金增資計劃暫時中止霧峰廠 建廠計劃,且依規定於91年5月21日向證期會申報變更暨完成現增計 劃,並於 6月3日依證期會指示補充相關資料後報會備查。鑑於霧峰 廠建廠計劃受到外在客觀因素之影響而暫時中止,原向櫃檯買賣中 心承諾以霧峰廠解決外包廠商使用農地事項,基於情事已然變更暨 經濟效益之考量,大陸廠擴建完成後自可有效吸納使用農地外包廠 商之產能,本公司為求信守承諾乃經董事會決議以擴建大陸廠取代 原承諾之霧峰廠,待大陸廠完工營運後,即將使用農地外包廠商之 產能移至大陸廠,屆時將無產能來自違法使用農地之情事,且經過 此次產能及生產線調後,未來大陸廠將生產附加價值較低之產品, 台灣廠(永豐廠)生產附加價值較高之產品,生產資源得以有效整 合,進而增強本公司之競爭力。 就本公司變更承諾所面臨之法律責任方面,霧峰廠暫停興建實 乃本公司於上櫃後,外在環境發生未能預期之情事所致,本公司於 上櫃時係按照當時對經濟情況之判斷,認為霧峰廠建廠仍屬可行並 具有效益故而出具承諾,且在90年度亦陸續進行相關建廠進度,由 此應可說明本公司於上櫃時所做之陳述並無故意虛偽隱匿之意圖。 而本公司在察覺建廠效益顯不如預期,並衡酌各項利弊得失後,及 時決議暫時中止興建並於規定時限內向證期會、櫃檯買賣中心等相 關主管機關申報變更事項並及時透過資訊公開體系告知投資大眾, 亦可說明本公司經營階層誠信經營之精神,決策亦以追求股東權益 極大化為依歸,並無故意欺瞞投資大眾與主管機關之情事,因此本 公司堅信變更承諾之決定係屬企業保有競爭力之必要生存行為,並 不影響股東權益,亦無違法情事而有愧對股東之虞。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