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峰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負責人等人接獲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

股票代號:1538 正峰
發布時間:2011-07-19
主旨:本公司負責人等人接獲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鍾明甫及董事長夫人鍾黃玉華。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偵字第12839號及99年度偵字第5420號。 2.事實發生日:100/07/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鍾明甫及董事長夫人鍾黃玉華等二人 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155條起訴。 4.處理過程: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當事人已委任律師進行處理;本公司將待判決確定後,再依判決內容依法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