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峰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股票上市後出具承諾事項計其後執行情形

股票代號:1538 正峰
發布時間:2005-01-12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上市後出具承諾事項計其後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94/01/12 2.發生緣由: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1年7月12日台證(91)上字第 101912號函報奉財務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7月31日台財證一字第 0910141245號函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後出具承諾事項執行 情形. 3.因應措施: 承諾事項 (一).本公司為增進董事獨立執行職務之功職能,承諾上市後增選獨立董事兩人以上. (二).本公司承諾非經股東會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不得處份對正富集團國際 有限公司及上海正峰工業有限公司之投資;另承諾對正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之投資 提高至超過百分之五十;另未來法令許可以及該公司獲利情形可配合下,將逐漸增 加對正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之投資.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其後續執行情形 (一).已於92年6月17日股東會增選兩位獨立董事,其增選結果已符合上市出具之承諾. 且於93年6月23日股東會改選兩位獨立董事,增選一位獨立監察人,其改選結果仍 符合上市之承諾. (二).本公司承諾於91年12月31日前對正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之投資提高至百分之五十 以上,截止目前為止對正富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股權至51%,符合上市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