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06
2.公司名稱:廣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依關係人申報作業規定,每季財報公告後,上市公司各季自結數與會計師
查核(核閱)數差異達10%且金額逾新台幣5仟萬元者,應再申報差異原因。
本公司99年第四季及100年第一季關係人申報應付款自結數與會計師查核
(核閱)數差異達上述標準,主要原因係原申報之自結數未包含99年度與子
公司之進貨折讓金額所致。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差異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