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6/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1元,現金股利1.5元,合計分配股利2.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紅利轉增資46,300,000元及員工紅利轉增資3,000,000元,合計
新台幣49,300,000元,發行新股4,9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業經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九一)台財證(一)字第
一二八一四七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股東紅利轉增資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69,450,000元,依除
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每股配發1.5元。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1)除權除息交易日 :91年 7月11日
(2)除權除息基準日 :91年 7月19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1年 7月15日至91年 7月19日
(4)股票最後過戶日 :91年 7月12日
(5)現金股利發放日 :91年 9月 3日
二、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公司現金增資新台幣柒仟萬元,發行新股柒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
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
○九一○一二八一四八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擬採公開承銷方式辦理,除提撥10%公開承銷及15%員工認購外
(計1,750,000股),餘5,250,000股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股數,每
仟股認購113.39股。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增資新股之認股基準日:91年 7月19日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91年 7月15日至91年 7月19日
繳款日期 :91年 7月25日至91年 8月 1日,逾期未繳款者視為自願
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三、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
四、股票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