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姓名:
沈國榮
林炎輝
林美玉
曾福助
黃豐義
袁玉麒
法人董事姓名:
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沈千慈)
翰霖兄弟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於正)
中部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岳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在不損及公司權益之情況下,同意解除該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