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如下:
(一)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6,513,014元。
(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857,533元
(三)分配董監事酬勞金 1,650,000元,全數以現金分配。
(四)分配從業人員紅利 1,723,870元,全數以現金發放。
(五)分配股東紅利:發放現金紅利 54,088,451 元,每股配發現
金紅利0.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倘若列為費用項目,則93年度每
股盈餘由0.72元減少為0.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