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擬訂如下:
(一)提撥法定盈餘公積4,163,491元。
(二)分配董監事酬勞金1,732,603元,全數以現金分配。
(三)分配從業人員紅利1,145,550元,全數以股票發放。
(四)分配股東紅利:發放現金紅利17,653,503元,每股配發現金
紅利0.2元,發放股票紅利17,653,500元,每股配發股票紅利
新台幣0.2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配股配息基
準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倘若列為費用項目,則九十二年度每
股盈餘由0.48元減少為0.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