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
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
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
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
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
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
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
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
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
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 貴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部份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所
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883仟元及3,307仟元,係依被投資公司同
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截至民國九十三
年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
餘額分別為203,150仟元及226,024仟元。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
所述, 貴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所揭露有關前開被投資公
司之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並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部分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
投資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作適當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車王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