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15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4,576,93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45,769,370元。
6.發行價格:10元。
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配發總股數4,576,937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9.99股之股票股利及每仟股
配發現金股利999.99元。本次盈餘分配案,如因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發生變
動,【變動原因:係為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數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股
數】,股東配股比例因而發生變動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報拼湊成整股,
未如期辦理或拼湊仍不足一股者,一律按面額以現金(折付至元為止)
分派之,其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
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三十日內發放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 本公司定於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為配息基準日及
配股基準日,依法自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
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逕洽本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
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息之權利。
(2) 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
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除權、除息交易日:93/08/23。
配股、配息基準日及發行新股基準日:93/08/30。
停止過戶期間:93/08/26~93/08/30。
現金股利發放日:9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