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6/10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今(10)日上午舉行股東常會,會中通過民國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今日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其中全年營收淨額為
新台幣18億4仟4百萬元,稅前純益新台幣1億7仟餘萬元,每股盈餘為
新台幣1.95元。
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金額及方式:
(1)自92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37,308,125元配發股東股利,
其中$45,769,370元配發股票,$91,538,755配發現金,依本公司目前已發
行股份總數為基礎作計算,每股配發股利新台幣1.5元,其中包含依面額分
派股票股利新台幣0.5元(即每1,000股配發50股),以及現金股息新台幣1元。
(2)配發之員工現金紅利11,208,471元及董監事酬勞(現金)3,202,420元。
(3)若於配股配息基準日前因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股
數,實收資本額發生變動以致實際配發比例有所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三、通過以未分配盈餘轉發行新股案。
四、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
臨時動議:無。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