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公司名稱:高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本公司一○○年上半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案。
(2)通過本公司一○○年第二季背書保證情形。
(3)通過本公司一○○年第二季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4)通過子公司喜路堡印度公司逾期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且視同資金貸與案。
(5)通過與合作金庫銀行及玉山銀行持續建立短期授信額度。
(6)通過本公司一○○年前三季簽證會計師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洪玉美會計師
及陳清祥會計師,更換為陳清祥會計師及林安惠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