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1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179,868,15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
(2)股票股利:新台幣179,868,160元(每股分派新台幣1.5元)。
(3)擬自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79,868,160元,及員
工紅利新台幣8,908,420元,總計新台幣188,776,580元,依公司法第二四○
條規定,擬增資發行新股18,877,65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金管證宇第09300131886號函
通知申報生效在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
茲依股東會授權及相關法令規定,訂定盈餘轉增資之相關事項如下:
(1)除權除息交易日:93年8月26日。
(2)最後過戶日:93年8月27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28日至93年9月1日。
(4)配息及配股基準日:93年9月1日。
(5)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10月8日。
(6)增資股票發放日: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
另行通知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