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3/14
2.發生緣由:依財務預測原報紙公告內容改採上網申報規定辦理
一.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六)台財證(六)字第00588號函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九十一年度預計財務報表,業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洪茂益、楊建國會計師依照
『財務預測核閱要點』,採用必要之核閱程序,包括對基本假設及預測表達之評估,予
以核閱竣事。
三.財務預測核閱報告之結論段如下:
結論段:本會計師認為上開預計財務報表係依照「財務預測編製要點」及合理之基本
假設編製。惟預測具不確定性,
其實際結果未必與預測相符。核閱報告出具後如實際情況變更,非經受任重新核閱,本
會計師不再更新核閱報告。
四.本財務預測係於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完成,並經本公司第五屆第十四次董事會於
九十一年三月七日決議通過。
五.本資料係屬預測性質,詳細內容應再參閱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
六.上開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資料,除備置本公司供股東閱覽外,茲依「公開發
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公開體系實施要點」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報紙公告:91年3月14日工商時報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