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4/2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收回股份註銷)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五千一百四十九萬元整
5.預定買回之期間:92/05/05~92/07/04
6.預定買回之數量:3,8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5.45元~13.55元。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4,000,000股相當金額31,231,316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已買進庫藏股8,000,000股,相當金額69,781,417
元於92年4月7日已註銷庫藏股4,000,000股,金額為38,550,101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一次預計買回庫藏股四百萬股,實際買回二百
萬股,因本公司買回股票之目的係轉讓員工,若買回股票之價格偏高將影響員工之認
購意願,加上之後執行期間本公司股價尚屬穩定,故不再買進本公司股票,而未執行
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2年04月25日第五屆九十二年第六次董事會會議
記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買回本公司股份三百八十
萬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四.九,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百分之三.三,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
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經會計師評估此次擬買回
之區間價格應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