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馳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股票代號:1526 日馳
發布時間:2004-09-01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 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 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九所述,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民國 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承認之投資損失淨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 25,943仟元及14,750仟元,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截至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關之長期投資餘額分別為 42,185仟元及49,876仟元,及其他負債-長期股權投資貸餘餘額分別為5,988仟元及 4,101仟元。另財務報表附註二十八所揭露有關被投資公司之資訊,係由各被投資公 司所提供,未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 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所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日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 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 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照第四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上開財務報表有 關之內容。 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陶鴻文 會計師:曾炳霖 證期局核准簽證文號:(80)台財證(一)第51636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