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江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
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
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五所述,江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
日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中分別計新台幣128,214仟元及103,935仟元及其
上半年度之投資淨益計新台幣12,000仟元及2,851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
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利益
,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
時,對於江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財務報
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江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
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
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江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
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
一致。
此 致
江申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郭 政 弘 會計師 王 金 山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證第2414號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證第1121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88)台財政證券市場(六)第11672號 (78)台財政證券市場(一)第27282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