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 ﹝八九﹞耿管字第一八八號
主旨:公告本公司八十九年度第一次買回公司股份期間屆滿執行情形。
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五條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 本公司申報買回資料:
﹝一﹞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二四九、九五七、O八六元。
﹝二﹞ 買回期間與數量:本次預計買回股數共計五、OOO、OOO股,
並於八十九年十月六日至八十九年十一月五日間執行完畢。
﹝三﹞ 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最高新台幣十三元整,最低新台幣七元整。
二、 本公司買回股份期間屆滿執行情形:
﹝一﹞ 本次買回股數:一、七七二、OOO股。
﹝二﹞ 本次買回總金額:一七、三九七、二四七元。
﹝三﹞ 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九‧八一八元。
﹝四﹞ 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一、七七二、OOO股。
﹝五﹞ 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一‧七六%。
﹝六﹞ 未執行完畢之原因:買回期間受漲跌幅限制,未執行完畢,
擬日後擇機再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