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5/06
2.公司名稱: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關係人申報作業規定,每季財報公告後,上市公司各季自結數與
會計師查核(核閱)數差異達10%且金額逾新台幣5仟萬元者,應再申報差異原因
,本公司進貨項目因差異數已達標準,故需申報差異原因說明。
6.因應措施:本公司申報10月份進貨自結數中其中一家關係人進貨金額係以美元
計價,折算台幣金額為68,803仟元,申報時誤植為美元2,220仟元,因此產生
差異,因此10月份進貨總金額正確數應為176,246仟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