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俊億
(2)董事:吳俊郎
(3)董事:渡邊正美
(4)董事:石川英彥
(5)董事:飯田茂幸
(6)董事:南部達意
(7)董事:游慶亮
(8)董事:林謙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00年6月15日股東常會之出席總
股數為64,661,143股,出席率為84.82%,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吳俊億
(2)董事:飯田茂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福州小糸大億車燈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吳俊億、總經理飯田茂幸。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東南汽車城。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主要為汽機車燈具、模具之生產製造及買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49%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