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經八十九年十二月廿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證券交易法第廿八條之二及
財證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買回本公
司已發行股份,依規定公告相關資料如下:
一、 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二、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元505,573仟元。
四、 預定買回之期間:八十九年十二月廿二日至九十年二月廿日。
五、 預定買回之數量:三、000、000股。
六、 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十四.八元至三十.九元間,若市價低於所訂區間
價格下限,本公司得繼續買回股份。
七、 買回之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八、 申報時已持有公司股份數量:二、000、000股。
九、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1買回期間:八十九年十二月六日至九十年二月五日。
2買回股份種類:記名式普通股。
3買回原因:轉讓股份予員工。
4申報買回數量:二、000、000股。
5占公司發行總股數例:一、00%。
6買回總金額上限:新台幣五0五、五七三仟元整。
7實際買回股數:二、000、000股。
8實際買回金額:四0、九九二、六0六元整。
9累積買回股份數量:二、000、000股。
10 已辦理銷除股份或轉讓之股份數量:0股。
11尚未辦理銷除股份或轉讓之股份數量:二、000、000股。
十、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十一、本公司董事會申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一.五0%,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四.五0 %,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
及資本維持。
十二、中信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所評估意見摘要: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預計以
每股十四.八元至三十.九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三、000、000股,對該公司
財務結構、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並不重大,
價格區間訂定亦屬合理。
十三、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摘要: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執行完畢日起三年為
限,得一次或分次轉讓。員工得認購之庫藏股數額則參考職位、服務年資及績效表現
等核計。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以該次庫藏股買回之平均價格或酌加利息為轉讓價格,
且不得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應按發行股數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