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城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虎科工程案受停權處分說明

股票代號:1519 華城
發布時間:2010-11-03
主旨:本公司虎科工程案受停權處分說明
1.事實發生日:99/11/03 2.公司名稱: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94年5月10日參加投標並以有利標評比第一名取得台電虎科一 次配電變電所統包工程,為本公司於台電六輸計劃共10所得標變電所統包工程之一, 並已於民國97年3月順利完成竣工,台電目前正送電使用中。本公司在所謂台電六輸弊 案各相關案件中,不論是檢、調或司法機關,均從未將本公司列為被告,本公司亦從未 經任何起訴,更遑論被判刑,本公司已通過縝密司法調查並確認與所謂六輸弊案無涉至 明。惟台電公司竟於99年2 月5日以他案判決書內容有涉案人提及本公司而認為本公司 涉案為由,在無其他具體事證的情形下,逕行終止前述工程契約,並附記本公司有政府 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情形,使本公司將受停權處分一年,期間內不得參與政府標 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提出嚴正抗議並提起行政訴訟,以回復本公司信譽與應有之權益, 並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至於財務及業務方面影響均屬有限,主要係因本公司外銷 比重逐年遞增約達五成,且目前已在手台電訂單交期已屆明年底或後年初,加上目前國 內公共工程標案相對減少,同時本公司最近積極跨足再生能源產業已有顯著效果,預估 本案對本公司明後年營收及獲利影響皆在可控制範圍內。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