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
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
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
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
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
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按權益法計價之若干長期股權投資之餘額分別
計新台幣121,555仟元及146,075仟元,及其相關上半年之投資淨損
分別計新台幣25,558仟元及9,097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
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計價之若干長期股權
投資評價及其投資損益,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倘
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華城電機股份有限
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財務報表之可能
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城電
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
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一
年度起,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
」之規定,將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是項會計
準則之採用,使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庫藏股
票分別減少及增加新台幣39,814仟元暨資本公積增加新台幣7,884
仟元,民國九十一年度上半年之純益減少新台幣16,571仟元。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重要會
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
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情事
對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之可能影響外,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此 致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張敬人
會計師:陳清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