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奇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購買不動產案

股票代號:1517 利奇
發布時間:2010-05-05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購買不動產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彰化縣彰化市快官段810-2、810-3地號 2.事實發生日:99/5/5~99/5/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快官段810-2地號5989平方公尺,折合1811.6725坪, 土地快官段810-3地號4850平方公尺,折合1467.1250坪, 土地平均每單位價格新台幣約 3,660/坪, 交易總金額合計為新台幣 12,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林智化 與本公司董事長具二親等以內之關係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交易原因:因本公司基於營運之需要,而有擴充廠房之需求,故預計購買 與目前彰化本廠廠房相鄰之兩筆土地,作為將來擴充廠房與興建營運大樓 之用,以利於本公司未來之整體規劃與營運發展。 由於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已逾五年, 原取得日期為71年至93年取得所有權。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由於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已逾五年, 原取得日期為71年至93年取得所有權。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尚未簽約。 無契約限制條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參考依據:依據98.11.17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案號0910110072-L-1估價報告書為參考依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合計為新台幣10,820,032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師姓名:張宏楷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開業證書字號:(96)北市估字第00010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重大差異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本次土地買賣交易由本公司指派專人直接與土地所有權人接洽協商後簽訂買賣 契約,故無經紀人與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目的:因本公司基於營運之需要,而有擴充廠房之需求,故預計購買 與目前彰化本廠廠房相鄰之兩筆土地,作為將來擴充廠房與興建營運大樓 之用,以利於本公司未來之整體規劃與營運發展。 用途:擴充廠房及興建營運大樓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