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12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利奇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利奇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
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
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
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利奇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以下同)645,958仟元及578
,605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分別為利益20
,485仟元及損失5,346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損益
,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
時,對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利奇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
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利奇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查核。據本會計
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