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弘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步嵐先生)。
二、謝秀娟小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其他能源或太陽能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09~102/04/1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00年股東常會出席股東(55.40%)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一、弘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步嵐):從事投資其他能源或太陽能業務。
二、謝秀娟:從事投資其他能源或太陽能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