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前負責人張德輝、張維軒、張維岳父子三人,前負責人張慶昌、前董
事陳威橡、前副總經理盧福壽
法院名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偵字第3205、4586、4587、4421、23087
2.事實發生日:100/05/1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負責人張德輝、張維軒、張維岳父子三人,前負責人
張慶昌、前董事陳威橡、前副總經理盧福壽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
4.處理過程: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當事人已委任律師進行處理;本公司將待判決確定後,再依判決內容依法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