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01
2.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財報附註中有關處分和出售精隼相關敘述更正為安排之交易
,詳細的更正內容,請參閱財務報告更補正查詢作業。
二、本公司九十七年第三季至九十八年第一季(再重編)財報及
九十八年第三季至九十九年年報(再重編)封面更正公司地址、
電話及傳真。
6.因應措施:
一、100年04月01日發布重大訊息更正。
二、已完成財務報告更補正申報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