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07
2.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交易所規定說明事項問題如下:
一.公司於99年4月29日與CIGS Solar簽訂協議書,雙方協議不繼續執行薄膜太陽
能生產線合約,並將分期返還公司預付設備款美金17,780千元﹝約台幣5.5億元﹞
,查CIGS Solar累計已返還新台幣2.1億元,公司帳上顯示尚餘約1.52億元,說明
上開資金運用情形,並請說明CIGS Solar原預計返還時程及實際返還時程?未來償
還之可能性?
二.公司提供之銀行存摺資料顯示上開CIGS Solar償付餘額約1.52億元,業於99
年9月16日轉出,請說明其資金流向,該筆資金是否有遭挪用?又該筆資金之轉出
控管是否符合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相關規範。
三.貴公司目前銀行存款之大小章係由何人保管?是否符合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相
關規範。
回答如下:
一.目前高階主管因昨日應訊至很晚尚未進到辦公室,所以相關細節尚待主管回到
公司上班釐清後再詳細說明。
二.說明同如上述。
目前公司大章是由經策會陳威橡先生保管,小章由張董事長保管,目前是依原定內
控程序執行。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99年10月07日下午16時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