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山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第二次公告

股票代號:1515 力山
發布時間:2010-04-27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第二次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縣大里市仁化路261號本公司支援中心地下一樓簡報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 (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2)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099/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099/06/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9年4月30日17時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1).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 (2).電話:02-2181-1911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手續之股東,現場過戶務請於 4月30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 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99年4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為憑。 四、其他應公告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年4月16 日起至民國99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民國99年4月26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 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地址:412台中縣大里市仁化路261號, TEL:04-24914141)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 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 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181-1911)。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 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 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