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山 重大訊息 -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票代號:1515 力山
發布時間:2003-06-26
主旨: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92/06/26 2.重要決議事項: 第 一 案: 案 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決算書表,提請 承認案。 說 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各項決算書表,業經監察人審查完畢,提請承認。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二 案: 案 由:擬具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說 明: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稅後淨利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 加計以前年度未分派盈餘擬保留二○、五九八、三○八元不予分派外, 餘一五六、八五六、五七三元,擬依章程分配如下: ●股東紅利:一二四、八五六、五七三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四元 及股票股利○、一元) ●員工紅利:二五、○○○、○○○元 ●董監酬勞:七、○○○、○○○元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三 案: 案  由:八十九年度以前處分資產溢價收入之資本公積轉列為保留盈餘, 提請 核議案。 說   明:為因應公司法修正公佈刪除第二百三十八條有關資本公積之規定, 擬將本公司八十九年度以前所累積之處分資產溢價收入之資本公積 計一三、二一一、一六○元,轉列為保留盈餘。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四 案: 案  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提請 審議案。 說  明:(一)擬將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紅利二四、九七一、三一○元 轉作資本 ,發行記名普通股二、四九七、一三一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 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一○股。 (二)前項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於配股基準日次日起五日內登記自行併湊, 未併湊之畸零股,改發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之。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四)本增資發行新股案,呈送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本次增資案為擴充 生產設備,俟呈送主管機關核准後,其相關事宜授權董事會辦理。 第 五 案: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 核議案。 說  明:為配合法令修正,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六 案: 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請 核議案。 說 明:為配合法令修正,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 七 案: 案   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請 核議案。 說 明:為配合法令修正,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