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宋振緒 董事
(2)楊振通 董事
(3)李 文 董事
(4)宋和業 董事
(5)鄭朝彬 董事
(6)黃文峰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宋振緒:亞力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亞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力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四國船舶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楊振通:亞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力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日亞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李文:雅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益和亞力電氣(青島)有限公司董事
益和亞力變壓器(青島)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力明通訊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4)宋和業:日亞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力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四國船舶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力明通訊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益和亞力變壓器(青島)有限公司董事
(5)鄭朝彬:雅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力明通訊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恆源亞力電氣有限公司董事
(6)黃文峰:亞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益和亞力變壓器(青島)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李文、鄭朝彬、黃文峰、宋和業。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益和亞力電氣(青島)有限公司 董事:李文。
益和亞力變壓器(青島)有限公司 董事:李文、宋和業、黃文峰。
青島力明通訊器材有限公司 董事:李文、宋和業、鄭朝彬。
青島恆源亞力電氣有限公司 董事:鄭朝彬。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益和亞力電氣(青島)有限公司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秦皇島路28號〉
益和亞力變壓器(青島)有限公司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秦皇島路38號〉
青島力明通訊器材有限公司 〈青島市嶗山區株洲路86號〉
青島恆源亞力電氣有限公司 〈青島市嶗山區株洲路8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益和亞力電氣(青島)有限公司 〈直流電源設備、不間斷電源設備〉
益和亞力變壓器(青島)有限公司 〈乾式變壓器、油浸式變壓器〉
青島力明通訊器材有限公司 〈通訊器材、電力配件加工製造〉
青島恆源亞力電氣有限公司 〈電機器材開關〉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均為本公司間接轉投資公司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之公司,故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董事均無投資(均為本公司之法人代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