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5/2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甲種特別股股息每仟股配發603.75元。(二)普通
股每仟股配發1,000元(即現金股利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二年盈餘分配案業經93年5月20日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
二、茲訂定93年6月14日(星期一)為配息基準日,並自93年6月10日起至
93年6月14日止依法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各股東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6月9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郵寄者以寄達
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
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郵寄專用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辦理過戶手
續,以維股東權益。
三、發放日期:9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