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會決議日期: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以
資本公積一六0、四六一、一六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一六、0四六、一一六股,每股
面額十元,由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
一00股。三、預計除權交易日: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七日。四、預計除權基準日:民國
八十八年八月十四日。五、預計停止股票過戶期間: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日起至八十八
年八月十四日止。六、畸零股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者,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之
次日起五日內,自行與其他股東併湊為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登記,其
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票面金額發給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七、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之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