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23
2.公司名稱:正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50804號
函示辦理。
6.因應措施:
(1)子公司正道工業(馬來西亞)私人有限公司及因短期資金融通貸與證道實業(股)
公司及Tama Coatex,核有已逾一年期限未收回情事,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3條規定。
改善計畫或執行情形:Tama Coatex已於99年12月清償完畢,另證道實業(股)公司
預計於今年底前提出討論,訂定具體明確處理方式。
(2)子公司銀星國際投資(股)公司因短期資金融通貸與威宏電池有限公司、利行
工業(股)公司及富安開發(股)公司,核有已逾一年期限未收回情事,違反「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3條規定。
改善計畫或執行情形:已分別向威宏電池有限公司收取100/9/30到期票據、利行
工業(股)公司收取100/12/31到期票據及富安開發(股)公司已兌現100/4/27到期
票據償還。
(3)本公司為子公司銀星國際投資(股)公司背書保證,因本公司淨值下降,致超過
本公司訂定「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依據處理準則第20條訂定改善計畫。
改善計畫或執行情形:子公司銀星國際投資(股)公司已於100年2月將該資金融通
清償完畢,故本公司已無為子公司銀星國際投資(股)公司背書保證之情事。
(4)本公司因業務往來資金貸與Fortune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rp,惟目前
已無業務往來,因情事變更,致貸與對象不符本規定,依據處理準則第16條應訂定
改善計畫。
改善計畫或執行情形:本公司已提報第21屆第10次董事會擬將於Fortune辦理清算
結束營業,積欠本公司款項以呆帳處理,另於第21屆第12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將
子公司Fortune辦理清算結束營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已提報
100年股東常會,另按季提報董事會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