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13
2.公司名稱:聚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北越二廠二期產能投資案:為因應營收成長所需之自有產能需求,公司將於北越
產區進行投資設廠,本案之資金需求總額為美金609萬元,將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
程序辦理,全數以資金貸與方式支應。
(2)通過中國轉投資公司嘉興聚陽之盈餘轉增資案。
(3)通過資金貸與柬埔寨轉投資公司Makalot Garments (Cambodia) Co., Ltd.美金360
萬元展期案及資金貸與印尼轉投資公司PT Glory Industrial Semarang美金80萬元展期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