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4/07
2.公司名稱:聚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承認98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其中本公司98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13,279,442仟元,稅後淨利為新台幣880,910仟元,每股稅後盈餘新台幣5.80元。
(2)承認內部控制聲明書。
(3)提議股東盈餘分配案:計劃配發現金股利801,859,859元(每股5.2元),本次盈餘分配
案如因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通過菲律賓轉投資公司Diamond及Primeline清算案。
(5)通過同意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將其與本公司之往來授信額度於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轉讓
予該行在台之子銀行及簽署相關必要文件。
(6)通過為轉投資公司嘉興聚陽及嘉興佳陽在花旗集團提供背書保證各美金250萬元案。
(7)通過修訂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
(8)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9)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10)通過本公司99年4月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增資變更登記案。
a.本次增資基準日為99年4月1日。
b.本次公司債轉換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541,614,090元。
(11)本年度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為99年3月29日起至4月7日止,上述期間內
並無股東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