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0/07
2.減資基準日:100/09/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100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於100年6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業經行政
院金融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34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經經
濟部商業司100年9月29日經授中字第100325699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現擬辦理
減資全面換發新股作業,並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
券作業程序」之規定擬訂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本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及私募普通股。
(2)、換發股票總數: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上市普通股22,562,274股及私
募普通股31,632,3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541,945,810元。
(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共銷除21,677,832股,其中普通股銷除9,024,910股,
私募普通股銷除12,652,9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216,778,320元。
(4)、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少比率為40%,即每仟股減少400股。
(5)、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32,516,749股,其中普通股計13,537,364
股,私募普通股計18,979,3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總計新台幣
325,167,490元。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600股(即每仟股減少400股)。減資後換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用無實體方式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
發行事宜。
四、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本次股票換發時程擬定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0年11月16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0年11月17日至100年12月05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11月18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1月21日至100年12月05日。
(5)、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0年11月25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00年12月06日。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申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已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A、舊股票。 B、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大華證券提供) 。C、股東原留印鑑章 。D、證券
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
換發手續:
A、舊股票。 B、股票過戶申請書。 C、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
碼清單。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E、換發股票申請書 。F、證券集保存摺影
本。
(4)、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不
需辦理任何手續。
(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6)、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電話:(02)2389-2999。
七、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依台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
申報系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0/11/25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0/12/0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