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中環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之大股東,中嘉國際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為公司之大股東及法人董事。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0
5.得私募額度:200000000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依據本公司100年6月24日股東會之決議授權由董
事會辦理私募相關事宜。(2)股東會決議私募參考價格訂定依據:參考價格係依定價
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前項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
者定之。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參考依據。(3)私募之
參考價格及實際私募價格:依上述訂價方式,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00年9
月21日為定價日,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不含定價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平均數分別為6.40元、6.35元、6.22元,按本次之減資比例40%反除權設算後參考價
分別為10.67元、10.58元、10.37元,擇前一個營業日之參考價10.67元與定價日前
30個營業日收盤均價6.61元按減資比例40%反除權設算後參考價為11.02元,取二者
較高者為準。茲取前30個營業日收盤均價按減資反除權設算價格11.02元為本次私募
之參考價格依據,並訂定實際私募價格為10元,為參考價格之90.74%,上述訂價方式
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及市場情況,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若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
期內取得所需資金,故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0/09/21
11.參考價格:11.02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三年內原則上不得
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
之普通股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自100年9月22日至100年9月23日。
(2)本次增資基準日為10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