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17
2.公司名稱:本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因與子公司業務往來金額下降,以致原先業務往來性質之資金貸與超限。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將相關改善計畫送本公司監察人及未來逐季提報董事會。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提高自有資本率,並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
業於99年06月25日股通常會決議通過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總金額為新台幣一億元整;本公司除預計透過上述私募案之辦理,予以調整本公司前
述營運資金之充實及相關資本結構及財務結構之改善外;並將重新定期檢視本公司之
各轉投資子公司相關財務結構及資本結構,及本公司整體集團之資金調度狀況,適時
予以逐期降低本公司之資金貸與餘額,以期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暨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各項規定。
本公司因作業時間不足,於99年半年報前尚無法改善對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問題,申
請延期至本公司99年09月份私募完成後,預計於99年底前完成轉增資子公司富士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改善子公司財務結構,並解決資金貸與超限問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