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3
2.公司名稱:台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6月16日決定分派股息基準日之公告,權利分派內容誤植為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4元,特此更正公告為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2.41645842元
6.因應措施:茲因上開申報公告之錯誤,導致7月7日每股除息參考價產生差異金額
為新台幣0.02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公司願意對於100年7月7日至7月13日
在集中交易市場買進台南企業股票者,每股補償新台幣0.02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