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楊青峰董事長、楊英英董事、吳道昌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楊青峰董事長、楊英英董事、吳道昌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楊青峰董事長:
湯尼威爾(上海)服飾有限公司、宜興高青製衣有限公司、
周口台南製衣有限公司代表人與冠嘉(上海)服飾有限公司董事
(2)楊英英董事:冠嘉(上海)服飾有限公司代表人
(3)吳道昌董事:湯尼威爾(上海)服飾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湯尼威爾(上海)服飾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工業區茸北分區茸梅路139號
宜興高青製衣有限公司:宜興宜城鎮邊庄村十里牌
冠嘉(上海)服飾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工業區茸北分區文翔路58號
周口台南製衣有限公司:河南周口市川匯區工業集聚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各式成衣之加工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將依
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