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12
2.減資緣由: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3.減資金額:新台幣280,000,000元
4.消除股份:28,000,000股
5.減資比率:32.0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95,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0/06/23
8.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截至99年12月31日止,待彌補虧損金額為新台幣345,238,100元,為
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二、本公司目前額定資本額990,000,000元,分為99,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實收資本額為875,000,000元,已發行股份87,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為彌補
虧損擬減少資本額新台幣28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8,000,000股,減資比
率為32.00%,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之股份比例每仟
股減少320股,即每仟股換發680股。
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95,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
為59,500,000股。
四、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以現金(至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
東,其股份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
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本次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
五、本案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
資相關事宜,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行訂
定並公告。
六、本次進行減資相關事宜,若嗣後因主管機關審查要求、法令變更或增資等其
他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銷除股份比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