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
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由其
他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七日出具無保留意
見之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
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
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
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
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
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二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